11月4日,鞍山市市场监督局发布今年第30期食品安全抽检结果,抽检农产品28批,5批不合格,其中4批不合格食品为对虾或罗氏对虾,均检出含黄酮代谢物。


通告称,春晖农贸市场经营者刘某,以及雨山区李某开的水产经营部,销售的罗氏对虾、河虾、呋喃西林代谢物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江东集贸市场吴某销售的国产香蕉,吡唑酚妥拉明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鞍山市市场监督局已经责令相关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进行检验。 雨山区、花山区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经营环节相关机构及时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 市监督管理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审计处分,并向社会公布处分结果。 (记者王永霞)

标题:“马鞍山市市场监管局通告5批次不合格食品 马鞍山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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