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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男马明因病离婚产生了轻生的想法。 但是,马明在自杀前,对5岁以下的儿子的士兵下了毒手。 其理由是,我担心自己死后,小儿子没有人照顾。 之后,马明因自杀未遂被警察逮捕。 日前,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马明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9月11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该案的判决书,公布了案件的经过和详细情况。

男人生病离婚后,希望轻生

马明今年46岁,在鞍山市的一家公司做调度员工作。 马明养育了前妻和两个孩子。 今年2月,马明和前妻离婚,带着5岁的小儿子生活。

在此之前,马明患有糖尿病和并发症。 马明告诉别人他有重度抑郁症,中度焦虑症。 也有朋友证实马经常住院,脾气暴躁,和妻子关系非常差。 婚姻存续期间,两个人经常吵架。 但是,在挚友眼里,马明对最小的士兵非常溺爱。

变数发生在马明离婚两天后。 2月20日,马明突然带着小兵“离家出走”,但在这个出发中,小兵再也没有回来。 原来,马明因为自己生病,家庭关系不和谐,失去了工作能力,不能再从事职场工作,对人生感到希望,产生了自杀的想法。

“父母老了,担心拖累他们,以为自己走后没人照顾士兵,决定带他去。 ”马明在供述中这样解释道。

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13年监禁

2月22日,鞍山警方接到报警。 当天下午2点左右,收到了马明的另一次通报。 当天下午2点左右,马明的另一个孩子接到通知,父亲带着弟弟失踪,父亲的微信将自杀。

接完警察后,警察马上行动,很快就找到了马明住的酒店房间。 民警赶到现场时,马明采取皮下注射的方法,向体内注射胰岛素,企图自杀。 随后经法医鉴定,受害者小兵系溺水身亡。

今年7月9日,被告人马明因涉嫌故意杀人罪在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判。 审判中,马明对被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在法庭上自愿认罪。

法院审理认为,马明故意夺走他人生命,溺死其幼兵,构成故意杀人罪。 被告人马明在案发后可以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坦白,依法从轻处罚。 被告人马明患病,幼师无人抚养给年老父母带来负担,担心杀害受害者后自杀,犯罪的主观恶性比较轻。 事发后,被告人马明自愿认罪,经被害人亲属了解,可酌情给予从轻处罚。 如上所述,被告人马明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文内人名均为假名)新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信息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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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他轻生前竟向幼子下毒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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