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530字,读完约1分钟

本报讯(陈苗苗安徽商报文芳阁记者李萌)近日迅速受理鞍山市博望区人民法院诉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推的民事案件。 据悉,这是博望区人民法院长三角地区跨域立案窗口成立以来受理的首例案件,也是安徽、江苏的首例跨域立案案件。

江苏镇江某企业与博望区朱某发生纠纷,拟向博望区法院提起诉讼。 某企业向镇江市丹徒区法院提交了诉讼材料。 丹徒区法院代为核对起诉材料、当事人及代理人的新闻后,提交博望区法院立案系统。 博望区法院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当场登记立案,通过新闻系统将案件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送货单等材料报送丹徒区法院镇江某企业,减轻当事人江苏、安徽两地的奔走之苦

跨域立案,是指对异地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当事人可以向就近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立案申请,由管辖法院决定是否登记立案。 适用的案件类型为一审民商事、行政案件、刑事自诉和实施类案件。

信息推荐

皖产纯电动平板运输车首次进入北京

8月15日,位于鞍山经济开发区的华菱星马汽车集团员工将组装新能源汽车厂新开发的35吨纯电动平板运输车,并于近期发往北京。 现在...

讲述鞍山信息、故乡的故事。 有观点、态度、接地气的实时信息,传递鞍山正能量。 看着故乡,体会故乡的情。 家之声,天涯的咫尺。

标题:“皖苏首例跨域立案 在马鞍山完成”

地址:http://www.man-on.com/xwdt/57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