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0月9日,经李克强总理签署,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以习大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发挥各方面的合作,加强持续监管,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改革,重组资本市场基础设施制度建设,库存和增量 要明显提高上市公司的运营规范性,不断改善新闻披露质量,突出问题得到比较有效的处理,才能显著提高可持续快速发展的能力和整体质量。 《意见》提出了6个方面的17项要点措施。

一是提高上市公司的管理水平。 完善公司治理制度规则,确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界限和法律责任,健全机构投资者参与企业治理的途径和方法,加快内控规范体系,加强上市公司治理的基础要求,切实提高企业治理水平。 全领域的新闻披露标准将提高新闻披露的可比性和比较有效性。

二是大力发展上市公司。 全面推行、逐步实行证券发行登记制,支持高质量公司上市。 完善的上市公司资产重组、收购和分割上市等制度,允许越来越多符合条件的外国投资者向国内上市公司进行战术投资。 完全上市公司的再融资发行条件。 建立机构对投资者的长期评价机制,探索将越来越多的中长期资金投向市场。 健全激励约束机制。

三是健全上市公司退出机制。 严格退市监管,完善退市标准,简化退市流程,严厉打击恶意规避退市行为,加大对违法违规主体的责任追究力度。 畅通自主退市、并购重组、破产重整等上市公司多元化退出渠道。

四是处理上市公司的突出问题。 积极稳妥地化解上市公司持股风险,控制增量、化解库存,加强场内外一致性监管,强化风险约束机制。 对形成的资金占用、违约担保问题,应当限期清算或者解决。 加强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的政策支持。

五是提高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违法违规价格。 加大对发布诈骗、新闻披露违法、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 推进法制供给,加强财务造假、资金占有等违法行为的行政、刑事法律责任,完善证券民事诉讼和赔偿制度,支持投资者保护机构依法作为代表参加诉讼。

六是形成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从业能力。 持续提高监管效能,强化上市公司主体责任,夯实中介机构责任,完善上市公司综合监管体系,建立健全新闻共享机制,共同营造支持上市公司优质快速发展的良好环境。

标题:“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企业质量的意见》马鞍山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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