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2月4日电2021年1月1日起,离婚“冷静期”将正式加入离婚登记手续。 调整后的离婚登记手续包括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等。
这是记者4日从民政部获悉的消息。 据介绍,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出具《离婚登记申请受理收据》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持有本人比较有效的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收据》,并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
另外,请注意,在离婚冷静期届满后30天内,双方未共同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出具离婚证明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另外,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因胁迫结婚的,被胁迫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取消结婚。 这是因为婚姻登记机关将不再接受胁迫取消婚姻的申请。
针对社会关注的“冷静期规定是否不利于保护遭受家庭暴力的当事人”等问题,民政部社会事务司有关人士表示,冷静期只适用于夫妻双方自愿协议离婚,有家庭暴力情况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离婚没有冷静期的规定。
标题:“请“冷静”,明年起离婚多了这一步马鞍山信息网”
地址:http://www.man-on.com/xwdt/24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