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清华学姐”的热搜占据了各个社会交流平台,也就是所谓的“社会死亡”再次引发舆论热议。 从想让人“社会死亡”到面对“社会死亡”,逆转一夜之间,让我对社会舆论的生态之多感到感慨,并因此而毛骨悚然。
什么是“社会死亡”,很难定义。 在当前网络语境下,“社会死亡”从最初的网民自嘲流行语,逐渐发展成个人遭受网络暴力侵害后,社会交往被切断,社会声誉受损的代名词。 最常见的结果是当事人的正常生活受到极大的振动,受到“巨大的身心伤害”。
一个微信朋友圈,监控视频,从一个设想为“清华学姐”的性骚扰“受害者”变成了真正的网络暴力受害者。 在这舆论的“狂喜”中,人们再次体会到“社会死亡”是如此容易。
不是第文芳阁酵是公共事情的互联网。 是轻易相信“梁颖被性侵犯了”,还是被“老师体罚学生让学生吐血”的谣言欺骗了,舆论是轻易“被操纵了”,公众没有辨别力吗? 当然不是。
正如芮氏在《乌合之众》中所说的那样,“我们人类的本质经常受到外界各种思想、感情、习性的影响”。 根据勒内的观点,小组总是无意识的,这种无意识支配着我们的行动。 集体中,约束个人的责任感会消失。 如果集体中有人说希望你死,然后添油加醋地编织细节,这个身体就难以生存。 互联网的迅速发展,赋予了这种“无意识”无限扩大的可能性。
在“清华学姐”事件中,事件从个人微信朋友圈被运到学校匿名bbs后,雪人越来越多,学弟的照片和个人新闻纷纷被当做“人肉”传出。 随着越来越多的“好事之徒”将事情搬上微博、各种论坛,经过营销号的“推波助澜”,事件失控,学姐自身最终也遭到舆论的逆袭。 如果说前辈发声只是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那么别人的评价、传达、审判、“人肉”,就是这场“闹剧”的推手。
众所周知,人类直接经验可以感知的周边环境极其有限。 互联网出现之前,以前流传的大众传播媒体几乎都是人们获取大量新闻的唯一有效途径。 越是有媒体报道,这件事就越容易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 随着网络传播的迅速发展和读者数量的迅速增加,各种社会交流网络平台将人类社会及其纷繁复杂的各部分连接成一个新世界,舆论的生态、媒体结构、传播方式发生着深刻的变化。 一个明显的事实是,舆论的表达方式更加碎片化、情感化,每个人的凭空评价都有可能为雪崩出力,为火灾添柴。
雪崩的时候,雪没有一片是无辜的。 在网上看也没问题,发表意见无可厚非,具有朴素的正义感不应该受到更严厉的谴责,但跨越道德和法律的边界,利用舆论传播的便利来添油加醋、煽动是极其不可取的。 如果不加以管制,危害的就只有我们每个人。
更多的例子表明,某个“吃瓜群众”有可能在不知不觉中变成“大众”眼中的“瓜”。 如果这样的事情层出不穷还没有觉醒,那么下一个被“社会死亡”的人是谁呢?
标题:“人民网三评“社会性死亡”之一:下一个是谁?马鞍山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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