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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切实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健康,结合当前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严峻形势,目前个别发热患者自行到药店购买退烧药品,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安全隐患。 1月30日,鞍山市市场监管局发布通知,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退热药品的销售管理。

指出从即日起,疫情防控期间,全市零售药店销售退烧药品,必须按照销售国有专业管理要求的药品规定通过身份证登记销售,相关药品的销售可以追溯。

记者王永霞通讯员王钰

标题:“即日起,我市退烧药须实名购买 马鞍山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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