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电动车也喝醉了,涉嫌危险驾驶罪,近日,警察鞍山事故大队成功处置我市首例蓝卡电动车醉酒案。
时间恢复四个月前,7月8日15时42分左右,事故大队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称市马在道路敬老院道路发生交通事故,两辆电动车相撞,其中一辆电动车逃逸。 接完警后,民警谢广飞赶到事故现场处理,第一时间协助120将伤者陶某送到医院救治。 肇事的张某在逃离现场的途中,被交通巡警秀山大队民警扣押。
据执勤民警称,当时身处远方,闻到张某的酒味,被扣押时言辞支离破碎,精神恍惚。 经过调查,当天中午,张某在雨山湖酒店参加闺蜜的满月宴会,喝了一杯白酒后,开着电动车离开了。 饮酒的张某骑自行车骑上马向路敬老院的道路时,在非机动车道上撞到电线杆,车辆失控再次撞到正面驶来的电动车。 张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25.6mg/100ml,经确认为酒后驾驶。 在案件处理中,张某驾驶的蓝牌电动车属性已经达到机动车标准,属于轻便摩托车,民警依法以危险驾驶罪立案侦查此案。 8月26日,民警依法对张某给予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解决中,等待张某是法律的严惩,其驾驶证也无法得到保证。
据悉,目前鞍山颁发了4种电动汽车牌照,即白、绿、黄、蓝牌照,意义各异。 对比许多市民“傻不清楚”的情况,鞍山公安警察警告说,白绿牌照是非机动车,黄蓝牌照是机动车。 具体来说,绿色牌照是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白色牌照是临时牌照,有3年的聘用期,全部为非机动车。 黄色车牌是普通摩托车,蓝色车牌是轻便摩托车,都是汽车。
最后,鞍山公安警察再次警告说,任何车牌都不能酒后驾驶,非机动车酒后驾驶将被罚款50元。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血液中酒精含量在20mg/100ml以上则为酒后驾驶,80mg/100ml以上则为酒后驾驶。 酒后驾驶、酒后驾驶的汽车,都需要支付沉重的法律价格。 酒后驾驶=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1000-2000元罚款+一次记录12分。 饮酒和酒后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执照+禁止终身驾驶。 酒后驾驶=被酒后驾驶约束+吊销驾驶执照+5年内吊销驾驶执照+不得追究刑事责任。 我国对酒后驾驶的违法行为,不论情节是否恶劣、是否造成后果,均按照“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处1~6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刘庆通讯员高雅芳
标题:“电动车醉驾,刑拘!马鞍山信息网”
地址:http://www.man-on.com/xwdt/109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