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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16日消息,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报道,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全国政协原常务委员会、港澳台华侨委员会原主任孙怀山涉嫌受贿罪进行侦查,采取强制措施。 案件调查目前正在进行中。
孙怀山简历
孙怀山,男,汉族,1952年7月出生,江苏省涟水县人,中国共产党员,哈尔滨工业大学毕业,硕士学位。
1970年——1973年,江苏省金湖县农机厂工人、农村就业队伍队长、副辅导员
1973年——1978年,共青团江苏省金湖县工业系统团委书记、共青团金湖县委书记
1978年——1987年,共青团中央办公厅秘书处干事、副处长、处长
1987年——1994年,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副主任、主任
1994年―1999年,全国政协办公厅正局级干部、行管局局长、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兼中协服务开发中心(服务局)总经理(局长)
1999年——2008年,十届全国政协副秘书长、机关党组织成员
2008年——年,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常务委员会、副秘书长、机关党组织成员
年——11届全国政协常务委员会、副秘书长、机关党组书记
年——十二届全国政协常务委员会、常务副秘书长、机关党组书记(正部级)
年——十二届全国政协常委、常务副秘书长、机关党组副书记(正部级)
年-年,全国政协港澳台华侨委员会主任。
年3月,因严重违反纪律,接受组织审查。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全国政协委员、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常务委员。
(责任:梁靖雪)
标题:“全国政协原常委、港澳台侨委员会原主任孙怀山被立案侦查(/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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