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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10日电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对天津市委原常委、统战部部长王宏江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经调查,王宏江同志是党的高级领导干部,纪律意识淡薄,严重违反组织纪律、职工纪律和廉洁纪律,组织发表讲话时未能如实向组织证明问题,违规决定采用财政资金,送他人礼物。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务委员会会议研究和中共中央批准,决定对王宏江同志留党一年,给予行政撤职处分,降为正厅级非领导职务。
王宏江简历
王宏江,男,汉族,1965年9月出生,天津市人,198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7月工作,河海大学水资源环境学院水文学及水资源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高级工程师。
1983年先后担任天津市开滦工隧道管理处干部、副科长、科长、天津市水利经济技术开发企业副总经理
1994年担任天津市开滦工厂副书记、副处长、书记、处长、市水利局(市开滦工程局)局长助理
1997年天津市水利局(市引滦工程局)副局长
2003.09天津市水利局(市引滦工程局)党委副书记、局长
2008.03中国共产党天津市宝圻区委书记
. 06天津市政府秘书长、办公厅党组书记、中共宝圻区委书记
. 01天津市政府副市长
03天津市政府副市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 12天津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 05不再担任天津市委常委(简历摘自本网)
(责任:冯虎)
标题:“天津市统战部原部长王宏江因严重违纪留党察看一年(/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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